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高环大道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环大道(七纵线-虎峰路段)一标段工程:设计起止点为K0+830-K2+000,道路全长约1.17k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60km/h,宽度36m,双向四车道。本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岩土工程、隧道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做标段划分。
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
交货期等: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货物名称材质规格参数暂估数量单位备注
1沥青玛蹄脂碎石 SMA13上面层厚 40mm玄武岩/1650.00 t
2 改性乳化沥青粘0.3~0.6L/m2//21.00 t
3中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0中面层厚50mm石灰岩/2062.00 t
4粗粒式密级配沥青砼 AC-25 下面层厚80mm石灰岩/3299.00 t
5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厚 6mm/248.00 t
6乳化沥青透层油 0.7~1.0L/m2/17.00 t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不承诺预估量全部采购,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投标人不得因供货数量等问题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2.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2.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至今至少有1项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3.4.1 自2020年至今,未被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供货厂家和产品不属于因质量原因被政府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情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须提供承诺。
3.4.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此项如截图不准确,评标时可由评标专家查询确定或投标人复核补证)。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以及相应的管理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及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实缴证明材料须包括但不限于:从“企查查”、“天眼查”或“信用中国”等官方公开网站查询获取的实缴资本证明,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15: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整。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高环大道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环大道(七纵线-虎峰路段)一标段工程:设计起止点为K0+830-K2+000,道路全长约1.17k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60km/h,宽度36m,双向四车道。本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岩土工程、隧道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做标段划分。
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
交货期等: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货物名称材质规格参数暂估数量单位备注
1沥青玛蹄脂碎石 SMA13上面层厚 40mm玄武岩/1650.00 t
2 改性乳化沥青粘0.3~0.6L/m2//21.00 t
3中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0中面层厚50mm石灰岩/2062.00 t
4粗粒式密级配沥青砼 AC-25 下面层厚80mm石灰岩/3299.00 t
5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厚 6mm/248.00 t
6乳化沥青透层油 0.7~1.0L/m2/17.00 t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不承诺预估量全部采购,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投标人不得因供货数量等问题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2.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2.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至今至少有1项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3.4.1 自2020年至今,未被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供货厂家和产品不属于因质量原因被政府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情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须提供承诺。
3.4.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此项如截图不准确,评标时可由评标专家查询确定或投标人复核补证)。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以及相应的管理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及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实缴证明材料须包括但不限于:从“企查查”、“天眼查”或“信用中国”等官方公开网站查询获取的实缴资本证明,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15: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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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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