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有关设备管理规定,经公司对设备采购的审批意见,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所需购置的隧道污水处理系统已具备竞谈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
二、企业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三标工程含:大隆主洞、XY2#施工支洞、XY3#交通检修支洞、XY4#施工支洞、南木支线和分水闸门井。大隆主洞:长39.23km,包括钻爆段隧洞(3842.21m)、TBM段隧洞(35390m)、出口明渠段(100m)。XY2#施工支洞:长949.46m,城门型断面5×5.3m,采用钻爆法施工。XY3#交通检修支洞:长452.96m,城门型断面5×5.3m,采用钻爆法施工。XY4#施工支洞:长489.09m,城门型断面4.2×4.5m,采钻爆法施工。南木支线:长4.263km,自分水闸门井接出,含盾构段隧洞(3124.7m)、明渠段(1138.31m)。合同额15.78亿元,合同工期1730日历天(4年9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制造本次投标货物的专业设计能力,并有三年以上制造该类设备的技术和经验,所投设备为全新非试制品。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资格,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等。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内投标设备项目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使用方评价等)不少3份。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设备,且制造地、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3.7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谈,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
四、竞谈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将投标报名表于2025年12月5日24:00时前……获取竞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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