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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公寓楼彩钢瓦更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公寓楼彩钢瓦更新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36.6232万元

最高限价:36.6232万元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更换彩钢瓦、维修骨架,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8)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10)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1)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1日至2024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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