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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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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2026年度排水设施隐患修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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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2026年度排水设施隐患修复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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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2026年度排水设施隐患修复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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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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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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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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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增城区管道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实施整改工作,主要采用管道潜望镜(QV)检测或CCTV检测或声呐检测等方式进行和实施必要封堵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管堵拆除、管堵砌筑、气囊管堵安装拆除及必要的潜水配合等)完成管道隐患修复工作。采用高压冲洗车、吸污车、抓斗车等方式完成管道清疏相应的配套工作。维修整改内容包含有日常巡查发现的急难问题、地质探测病害进行整改,主要包含空洞、管井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及其他排水设施设备改造和应急维修的工作内容。最终实施内容以甲方发出的工作任务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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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对增城区管道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实施整改工作,主要采用管道潜望镜(QV)检测或CCTV检测或声呐检测等方式进行和实施必要封堵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管堵拆除、管堵砌筑、气囊管堵安装拆除及必要的潜水配合等)完成管道隐患修复工作。采用高压冲洗车、吸污车、抓斗车等方式完成管道清疏相应的配套工作。维修整改内容包含有日常巡查发现的急难问题、地质探测病害进行整改,主要包含空洞、管井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及其他排水设施设备改造和应急维修的工作内容。最终实施内容以甲方发出的工作任务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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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合同工期起算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以下两项条件中任一项先达到,则到达之日为合同服务期限的截止时间:(1)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按承包人实际工作量核算,承包人实际完成产值费用达到合同总价之日。(2)届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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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847.26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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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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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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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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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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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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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0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23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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