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惠州市东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31.55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东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惠州市东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州市东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成“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招标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东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落实招标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东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8日17时30分……
售价:¥300.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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