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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总医院新大楼弱电网络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鞍钢总医院新大楼弱电网络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G(请登录) 1.3招标人: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为了满足医疗业务开展及智慧医院建设的要求,需要确保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全面覆盖。有线网络满足包括 HIS、LIS、PACS、药品管理等医疗核心业务系统的互通互联,支撑外部用户对医疗门户网站的访问。无线网络实现内网和外网的无线全覆盖,满足移动查房、移动护理、患者及访客上网等各类无线终端的接入需求。在重点区域如门诊大厅、候诊区、病房等,提供高质量的无线网络信号,保障用户的网络体验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并附网页查询截图盖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方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03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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