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生物质料场生产车辆运营承包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单台130t/h 生物质锅炉,配备一个83 亩生物质料场。单台400t/d 垃圾焚烧炉,配备一个6000 吨垃圾仓
2.3 服务期限:3 年
合同采用一次签三年方式,每年服务期届满,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评价得分在80 分及以上可继续履约。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料场现有甲方作业车辆五吨装载机6 辆、倒料自卸卡车2 辆、洒水车1 辆、扫地车1 辆,叉车3 辆,仅给予乙方应急使用,所有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至少提供4 辆五吨装载机(其中包含超长臂装载机1 辆,3 辆电动装载机)及2 台钩机(其中一台不低于75型,一台不低于130 型)乙方须确保首次进场的4 辆五吨装载机(含超长臂装载机1 辆,3 辆电动装载机)及2 台钩机(其中一台不低于75 型,一台不低于130 型)的出厂日期不超过2年(以合格证或铭牌日期为准),且通过甲方验收。合同期内如需更换车辆,乙方提供的替代车辆年限同样不得超过2 年,并需重新通过甲方验收。若任何批次车辆不符合年限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更换并索赔违约金(按合同价20%计算);所有车辆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国六排放标准及甲方料场的安全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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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料场作业车辆及甲方乙方所有的车辆的保养维修(包括零配件更换)、车辆轮胎、日常补胎、空调更换保养、燃油(柴油)、充电电费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按照人民币0.75 元/度的标准收取乙方用电电费,甲方每月抄取生产用电电表读数,计量上月电费使用情况及费用,甲乙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后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甲方在支付该月服务费中扣除乙方电费费用,服务费结算中扣除电费费用甲方不开具发票;
(3)生产作业车辆驾驶员(至少2 名有B2 证的驾驶员、6 名有M 证(铲车驾驶证)的驾驶员)由乙方提供,负责料场生产车辆安全驾驶;
(4)料场燃料卸料(年收料约36 万吨)、晾晒、转库、堆垛、倒运、掺配、上料、料场保洁等工作;
(5)秸秆拆包服务;
(6)工业固废卸车(包含钩机卸车)、道路清理、转运至垃圾仓(预计每年工业固废量约5万吨)等工作;
(7)甲方安排的临时工作。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投标人具备至少2 名有B2 证的驾驶员、6 名有M 证(铲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并提供B2 驾驶证*2 及M 类机动车驾驶证*6(如未提供做废标处理),具备专业工程机械车辆维护维修人员,按规章制度进行维护维修,并在劳务人员、车辆设备、资金方面等具有足够的服务能力;
(4)投标人具有投标生物质料场生产服务的履约能力,能满足招标的料场燃料卸料、晾晒、转库、堆垛、倒运、掺配、上料等生产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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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请登录)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2 月12 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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