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津融集团舆情监测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万元,采购人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选聘津融集团舆情监测系统及配套项目服务商,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TJJRZB-2025-03)津融集团舆情监测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TJJRZB-2025-03)津融集团舆情监测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具备专业的舆情监测系统开发、舆情分析及运维能力,拥有优质的技术服务团队,可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5.资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等相关资料在有效期内。6.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8.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9.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10.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1.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日9时00分到2025年12月9日16时0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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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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