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交建第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台辉高速新庄枢纽互通A匝道路堑边坡水毁修复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边坡修复劳务合作)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交建第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交建第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台辉高速新庄枢纽互通A匝道路堑边坡水毁修复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边坡修复劳务合作)
2.2项目编号:LWC
2.3项目概况:河南交建第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台辉高速新庄枢纽互通A匝道路堑边坡水毁修复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边坡修复劳务合作)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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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劳务合作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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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边坡修复劳务合作 |
127.8 |
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120天。
2.6建设地点:台辉高速新庄枢纽互通A匝道。
2.7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零”事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具备以下要求其中之一):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②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③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且同时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内(2022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相关业绩,且单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须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截图)。
3.1.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相同职务;
②技术负责人:具备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廉政合同》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所列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报名的其他事项(声明事项)
4.1被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单位或禁止参与投标时限未解除的单位;
4.2与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或合作项目存在未决交通事故的单位;
4.3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4.4被证实在其他项目存在不合格工程及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4.5被证实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4.6围堵过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4.7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4.8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4.9不在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劳务供应商名单内的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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