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兴盛路(左岸大道-和谐大道)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
1.3 采购人:冯玖元。
1.4 采购项目资金:61.59万元。
1.5 采购项目概况:
(1)中交一公局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兴盛路(左岸大道-和谐大道)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中交一公局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兴盛路(左岸大道-和谐大道)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谌家矶街道。本项中标合同额108923786.4元,施工内容为对兴盛路现有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南起谌家矶南路(K0+005),北至和谐大道(K1+569),道路实施宽度30~49m,设计车速 40km/h,双向4车道,无中央绿化带,设计长度1569m,兴盛路实施长度为 1334m,与谌家矶南路、谌家矶大道、新区大道、和谐大道相交道口不在本工程实施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环境以现状道路、荒地、商铺和居民小区,地上存在通信和电力线杆,地下存在污水、雨水、给水和燃气管线,有少量配电用房需拆迁。对道路现有燃气、给水管道进行迁改与保护,雨、污水管道废除后新建。车行道路面结构为一层15cm级配碎石,3层16cm厚水稳和2层沥青面层。雨、污水管道位于道路西侧,污水管道采用HDPE波纹管,共2062m(含支管),雨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及钢筋混凝土箱涵,其中雨水管道总长995m(含支管),箱涵总长1222m,基坑深度2.2-7.8m,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
项目工期:合同工期540天。
项目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谌家矶街道。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2.2 交货期: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2.3 交货地点: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2.4 物资质量标准: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有过工程项目类的供货业绩即可。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 供应商确认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3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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