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招标人为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福鼎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建安费约8300万元;福鼎市境内铁路里程DK104+564-DK138+276和DK145+050-DK145+707,全长34.369公里;;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3.1招标范围: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具体如下:(1)勘察设计范围:完成为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勘察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探测、室内试验、方案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计审查、临时工程设计(如需)、工程变更设计、现场设计代表驻场、后续设计服务,配合完成用地调查(含林地、土地、附着物等)、施工图(含预算)报审、竣工验收和竣工图编制、结算审核、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2)施工范围:完成所有杆管线迁改工程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铁路工程建设及运营要求而受影响的地上、地面及地下的燃油气管线、给排水管线、通信管线等所有杆管线迁改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配合完成验收、移交、结算审核、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3)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2.3.2招标内容: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范围内的电力、通信线路、油气管线及排水管线迁改等“三电”及管线迁改(不含路内迁改)工程,以及为迁改进行的征地拆迁、废弃塔基(含塔材、导线)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有效资质:3.2.1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2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④资质要求,具体如下: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3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①、②、③资质要求,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如下: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应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注:(1)以上业绩均包含已完成的和正在实施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所提供材料无法体现业绩特征指标或时间信息的,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3)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类似业绩要求。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应当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各方权利义务,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9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应当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各方权利义务,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8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招标人为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福鼎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建安费约8300万元;福鼎市境内铁路里程DK104+564-DK138+276和DK145+050-DK145+707,全长34.369公里;;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3.1招标范围: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具体如下:(1)勘察设计范围:完成为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勘察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探测、室内试验、方案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计审查、临时工程设计(如需)、工程变更设计、现场设计代表驻场、后续设计服务,配合完成用地调查(含林地、土地、附着物等)、施工图(含预算)报审、竣工验收和竣工图编制、结算审核、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2)施工范围:完成所有杆管线迁改工程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铁路工程建设及运营要求而受影响的地上、地面及地下的燃油气管线、给排水管线、通信管线等所有杆管线迁改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配合完成验收、移交、结算审核、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3)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2.3.2招标内容: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范围内的电力、通信线路、油气管线及排水管线迁改等“三电”及管线迁改(不含路内迁改)工程,以及为迁改进行的征地拆迁、废弃塔基(含塔材、导线)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有效资质:3.2.1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2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④资质要求,具体如下: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3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①、②、③资质要求,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如下: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应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注:(1)以上业绩均包含已完成的和正在实施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所提供材料无法体现业绩特征指标或时间信息的,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3)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类似业绩要求。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应当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各方权利义务,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9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应当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各方权利义务,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8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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