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2025年中央资金补助地方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配置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兰州市肺科医院2025年中央资金补助地方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配置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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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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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一套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合同包2(兰州市肺科医院2025年中央资金补助地方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配置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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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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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医疗设备 |
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仪一套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兰州市肺科医院2025年中央资金补助地方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配置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市肺科医院2025年中央资金补助地方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配置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时适用);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原件扫描件)。
合同包2(兰州市肺科医院2025年中央资金补助地方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配置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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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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