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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套)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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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BZ-25H4 94 |
磐石2号起重 设备 |
1 |
合同签订后90 个日历天具备发货条件,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30 个日历天交付使 用 |
11 台5t 防爆起重机,11 台5t防爆电动葫芦交付地点在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红敏总装 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b.投标人应是设备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及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历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上述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为高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需提供单位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等内容。
(3)业绩要求:
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近5年类似业绩,以下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①合同签订日期及验收证明材料日期均在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之间; ②完成3个业绩(合同);
③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项目相关验收合格证明材料(3吨及以上的新设备验收以特检资料为准,3吨以下及改造项目可以使用用户验收资料,每个合同有几台起重机,验收材料每台都要付相关资料)。 (4)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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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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