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公交光储充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请登录)
2.2项目名称:泰安公交光储充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泰安市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安公交光储充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对泰安高铁总公司停车场、高铁北配楼公交停车场等6处公交停车场(10个场站)实施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更新改造,光伏总装机容量为3045.9KWp(4290块710Wp组件),储能总装机容量为5000KW/10440KWh(40台125KW/261KWh工商业液冷一体机)。新建社会充电终端30座,另对18座现有的公交车充电终端实施改造,转变为社会充电终端。更换现有老旧公交车充电终端36座。新增公交车充电终端16座。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对泰山广场公交枢纽站、碧霞湖公交停车场等8处公交停车场(10个场站)实施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更新改造,光伏总装机容量为3060.81KWp(4311块710Wp组件),储能总装机容量为4375KW/9135KWh(35台125KW/261KWh工商业液冷一体机)。新建社会充电终端21座。更换现有老旧公交车充电终端14座。新增公交车充电终端35座。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并网手续(包括并不限于)办理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9招标控制价为:7056.332781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为3605.267725万元,第二标段为3451.065056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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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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