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五-3(B超机、呼吸机)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EK6
预算金额(元):206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75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B超机、呼吸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B超机、呼吸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零申报或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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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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