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2025年泸州市局(公司)物流中心笼车、托盘、手动又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人民币265950.00元(含税)。
招标内容与范围:采购折叠式转运笼车、存储托盘、手动又车各一批;包含折叠式转运笼车40套、存储托盘200个、手动叉车15台。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年泸州市局(公司)物流中心笼车、盘、手动又车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年泸州市局(公司)物流中心笼车、托盘、手动又车采购: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3.5.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没有行贿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未处于烟草行业单位的投标限制期内(提供承诺函)。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8如投标人之间以及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9未处于以下其他禁止投标情形(提供承诺函):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人员相互任职或工作情况的;
(3)当前处于停业状态的;
(4)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投标限制期内的;
(5)财产➐檢被接管或冻结的;
(6)处于破产状态的;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
(8)参加Ạ打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济刑事案件的;
(9)近3年内,投标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过行政主管部门以下行政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10)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在被纪委监察委立案调查的:
(12)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3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12月09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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