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锡山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51000315),本项目为系统集成服务类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综合管网、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信息发布、巡更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智能排队叫号、引导及评价交互系统、数字人一体机、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智能化系统集成(IBMS)、智能化机房中心机房等主设备及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质保服务。项目预算含税12291020.00元,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招标内容
标包一: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锡山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51000315)标包一,本标包采购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展示屏等)、巡更系统、智慧停车场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系统等主设备及辅材的采购、运输以及会议系统、智能排队叫号、引导及评价交互系统、智能化机房工程的等主设备及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质保服务。
项目预算:含税8599650.00元。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要求:自合同生效后70天内完成。
质保期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硬件质保5年,软件质保3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标包二: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锡山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51000315)标包二,本标包采购内容包括综合管网、信息发布(LED屏等)系统等主设备及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质保服务以及数字人一体机的设备采购和运输。
项目预算:含税1488570.00元。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要求:自合同生效后70天内完成。
质保期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硬件质保5年,软件质保3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标包三: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锡山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51000315)标包三,本标包采购内容包括提供综合管网、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巡更系统、智慧停车场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系统等设备及辅材的安装调试服务。
项目预算:含税2202800.00元。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70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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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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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一 |
ICT技术服务 |
- |
7635420 |
无锡 |
7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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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包三 |
ICT技术服务 |
- |
2078110 |
无锡 |
70天 |
|
3 |
标包二 |
ICT技术服务 |
- |
1332970 |
无锡 |
70天 |
……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三标包,本文件为标包三内容。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7635420.00元(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7229940.00元,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05480.00元);
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332970.00元(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080190.00元,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252780.00元);
标包三: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207811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5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地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地区2024-2026年度战略新兴业务合作伙伴招募项目》招募合格通知书扫描件。注:提供招募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申请文件说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注: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3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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