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发行规模6亿元及以下,每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5%/年;发行规模6亿元以上,全部规模以每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4%/年。
最高限价:发行规模6亿元及以下,每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5%/年;发行规模6亿元以上,全部规模以每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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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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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自采(2025)0144号-1 |
洛阳启元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
发行规模6亿元及以下,每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5%/年;发行规模6亿元以上,全部规模以每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4%/年。 |
发行规模6亿元及以下,每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5%/年;发行规模6亿元以上,全部规模以每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4%/年。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启元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本次债券发行主体为洛阳启元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详见招标文件)
5.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选聘债券发行的承销商,承销商提供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公司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债券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流程、债券发行、债券上市和发行后债券存续期服务,组织协调其他中介机构等内容,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注: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5.4发行总额: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5.5债券期限:自起息日起到债券发行存续期结束,总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5.6承销方式:本项目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5.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确认服务成果为止(以合同约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具有证券承销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补充说明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他们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排除在外。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的前述特殊行业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提供总公司、集团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及相关(授权)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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