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22〕1391 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审批〔2023〕7 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云交审批〔2023〕23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选择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单位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道指安监〔2025〕16 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实行管理和责任目标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国道指办〔2025〕18 号)文件要求,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桩号 K0+000)位于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与普洱市江城县交界处(红桥以南 3.5km 左右),接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的终点;止点(桩号 K119+128.754)位于普洱市江城县与红河州绿春县交界处李仙江下桥北岸,接国道 G219 李仙江至绿春段,路线全长 120.851km,由红桥至整董段、整董至江城段、江城经龙箐沟至李仙江段三部分组成,其中:整董至江城段长 48.575km 为利用既有思江二级公路,涉及路段路线长 72.276km(红桥至整董段长 18.488km、江城至龙箐沟段长 22.110km、龙箐沟至李仙江段长 31.678km)。
本项目新建段长度 16.490km、改扩建段落总长 55.786km。其中,红桥至整
董段全为改扩建,长度 18.488km。江城至龙菁沟段新建段落为 K65+515~K72+530
(江城过境段),长度 7.180km,其余均为改扩建段,长度 14.930km。龙菁沟至
李仙江段新建三段总长 9.310km,分别为 K90+160~K95+390(梁子寨泥石流绕避
段)、长度 5.242km,K101+400~K102+900(嘉禾段)、长度 1.498km,K112+130~
K114+700(后台坡段)、长度 2.570km,其余均为改扩建段,长度 22.368km。路基
挖土石方 377.779 万 m³,排水及防护圬工 52.516 万 m³,桥梁 2249.04 米/25 座(其
中大桥 1410.66m/10 座,中桥 830.38m/15 座),涵洞 211 道,平面交叉 25 处,
路堑高边坡 43 段。
本 项 目 全 线 采 用双 车道 二 级 公路 标准建 设,设 计速度 40km/h,其中
K108+900~K112+000和K118+750~K118+950为特殊困难路段适当降低个别指标,
平面最小半径采用 40m,K65+515~K72+355.394(江城县至国庆乡段)路基宽度为
12.Om,其它路段路基宽度为 8.5m;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2.2 项目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境内。
2.3 磋商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 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桥梁、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评审、宣贯交底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
报告编制、评审、宣贯交底等工作,后续按设计变更情况完成动态评估工作。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规范、规定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编制的风险评估报告须通过专家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 1 个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服务类业绩(包括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总体评估服务业绩或应急预案服务业绩或双重预防体系服务业绩或平安工地考核服务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3 项目组人员:
(1)项目负责人要求:1 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
称,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
效证明材料;并担任过 1 个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服务工作(包括公路建设项目
的安全总体评估服务工作或应急预案服务工作或双重预防体系服务工作或平安
工地考核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需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3 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基础资料证明,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本
单位劳动合同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
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4 财务要求:
(1)(适用于企业单位法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适用于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
度或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
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供应商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
(3)供应商未被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商小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mw.&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商小组)。
注:若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复印件。
3.6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否则,相关各方响应文件均无效。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4.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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