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SC
2.项目名称:岷江村“三美”新村提升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岷江村村民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彭镇政府)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围绕“风尚新美、环境秀美、生活乐美”的总体目标,结合岷江村文化底蕴和空间土地资源,提升公共空间文旅价值、激活家风治理动能,为乡村振兴注入可持续的文化与产业动力。
(1)打造1处“田间学堂”农事体验区。
(2)打造“种子文化馆”,提供种子科普功能。
(3)文化廊升级、民风廊升级进行整体修缮维护。
(4)在岷江村时光原野园区设置趣味打卡区
(5)组织开展1次幸福家庭评比活动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请登录)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无效成交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3、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5、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6、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7、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8、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9、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七、磋商文件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3日 00:00:00至2025年12月9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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