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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浒湾乡大别山路沿线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县浒湾乡大别山路沿线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发改〔2025〕1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9-411523-04-01-84526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县浒湾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电子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县浒湾乡大别山路沿线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2 招标编号:A3205820001002636
2.3 建设地点:新县浒湾乡
2.4 建设规模:对浒湾法庭、蔡山村柳树湾组、浒湾乡政府、瓷砖批发厂及浒湾社区破旧建筑进行修缮、防渗、保温处理共计4993平方米;新建集镇街心文化公园8855平方米;提升公路文化主题公园5800平方米。
2.5 项目总投资:15938392.42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5040808.53元,包括浒湾公园西区的安装、绿施、园建工程等。
二标段:3198574.55元,包括浒湾公园东区的安装、绿施、园建工程等。
三标段:7699009.34元,包括浒湾社区、大别山路沿线破旧建筑进行修缮、防渗、保温处理等。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诚信公示栏公示。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建项目经理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诚信公示栏公示。同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报一个标段。                 
3.4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1月起至 2024年12月止,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凡被列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 12月 3 日至2025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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