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24]5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的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家朋乡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
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家朋乡境内,地处皖南山区,靠近皖江城市带,距绩溪县城直线距离约35km,距宣城、黄山和铜陵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80km、80km、125km。电站装机容量1400MW(4×350MW),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额定水头583m,电站距离500kV黄山二变电站距离约65km,电站接入系统便利,受、送电条件良好。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华东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设计年发电量14.00亿kW·h,设计年抽水用电量18.70亿kW·h,综合效率约为75%。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和地面开关站等。工程总投资83.98亿元。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251.91hm2,其中永久占地190.16hm2(含与水库淹没区重叠部分面积59.36hm2),临时占地61.75hm2。建设单位为绩溪皖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工期:施工准备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及完建期56个月,施工总工期为62个月。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水土保持竣工专项验收顺利通过(完成水土保持竣工专项验收信息公示,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手续)为止,计划监测工期77个月,其中施工总工期62个月,林草植被恢复期监测时间为1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时间为准,如工程建设延期,则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2.4 项目编号:(请登录)
2.5招标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 50433-2018),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具体包括:对项目布置情况以及项目所在区域和项目区的自然概况、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防治效果、水土流失危害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监测,收集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所需的项目及区域的全部资料),总面积为278.73hm²。水土保持监测分区主要以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基础,结合项目工程布局进行划分,即枢纽工程区、永久办公区、交通道路区、弃渣场区、临时堆土(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道路区、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复建区。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枢纽工程区、交通道路区、弃渣场区、临时道路区、临时堆土(料)场区为重点监测区域。具体监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 最高投标限价: 3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四星级及以上)。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同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5财务要求: / 。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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