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从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从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农复〔2025〕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从江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从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田间道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块整治工程、地力提升工程。
2.3服务范围:项目建设过程中全程参与与之相关的各项审计工作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备注:全过程跟踪审计内容如有调整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范围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服务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全程参与与之相关的各项审计工作直至项目全部完成后并出具完整的成果报告并向招标人移交全部资料为止。
2.6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本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投资约28.8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结算审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25年12月02日09:00时至2025年12月08日17:00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5.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6.1.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0: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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