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0:0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惠州莞从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由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惠州莞从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服务地址:广东省境内
2.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S29从莞深高速公路惠州段K47+160-K78+178,全长约31公里,双向六车道,路线起点位于增城市增江街道扶罗光辉村,与增从高速公路顺接,途经博罗县福田镇、石湾镇、园洲镇。惠州莞从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采购财产保险,险种包含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现金险及团体意外险(覆盖全体人员)。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相关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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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项) |
上限价 (万元)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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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州莞从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
1 |
75.78 |
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按采购人要求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现金险、团体意外险签订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 2. 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按合同约定的限额足额按时赔付。 3. 按照服务要求,开展保险宣传培训、防灾防损、保险查勘、平台建设等保险服务工作。 4. 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和评估。 |
2.3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惠州莞从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5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合同签署主体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6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共保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采购中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4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7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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