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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冲回填材料原位试验样品制备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缓冲回填材料原位试验样品制备系统”招标人为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缓冲回填材料原位试验样品制备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X-X

 

2.2 招标项目名称:缓冲回填材料原位试验样品制备系统

2.3 数量:1套

2.4主要技术指标:

(1)最大试验力不低于100000kN;(2)试验机级别为1级或更优,位移控制精度不低于0.02mm;(3)所配工作台水平度为0.2mm/1000mm或更优;(4)主油缸带载荷位移速度可调节,其范围包含0-40mm/min;油缸行程不低于1.0m;(5)试验空间不低于3.0m。

2.5 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马鬃山镇金庙沟村北山地下实验室。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之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完整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高校等研究机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内容)。

3.3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事业单位不要求。

3.4 投标人需提供1台最大试验力大于或等于50000kN的压力试验机或标准机等同类设备销售业绩。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销售业绩,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1)采购合同(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页、签字盖章页、技术关键页);(2)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或性能研究报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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