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 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
2.2项目名称:401.88项目靶件工序工艺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401.88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次采购内容为项目中的靶件工序工艺设备。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401.88项目01子项中的靶件组装及过规装置1套、靶件返修 及检查装置1套、靶件清洗装置1套、靶件烘干装置1套、铅屏1套、靶件储存格架系统2 套、靶件转运系统1套和靶件装容器系统1套。包含成套设备的详细设计、加工制造、源地验 收、包装运输(保险)、指导粗就位、负责精就位、设备安装、单体调试、指导联调、现场终 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5交货期: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设备供货。
2.6质量保证期:设备到场后24个月或者调试验收完成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7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 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 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 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 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 务会计报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5年12月02日21:00 — 2025年12月08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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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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