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瑞国控
项目名称:瑞昌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码头镇片区一期工程子项一综合劳务分包工程
预算金额:12667070.78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400363.69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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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段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在预算金额的基础上下浮10%作为招标控制价(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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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
1 |
项 |
6242381.64 |
5618143.47 (含暂估价约105.8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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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
1 |
项 |
6424689.14 |
5782220.22 (含暂估价约11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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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667070.78 |
1140036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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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06月15日,工期182天,具体按项目部工期计划要求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赣建建〔2020〕11号文件要求,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劳务分包”或“建设工程施工”或企业资质证书含有“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外省投标单位另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网页公示截图。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包类似本项目的市政给排水或市政道路的综合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或施工总承包)的业绩,提供合同、销项发票(不低于200万元,且开票时间为2025年12月01日(含)之前)、对应银行收款回执(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开标现场核查。
备注:①销项发票二维码应清晰可扫描查询;②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复印件或打印件或彩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
(3)管理人员配置:必须配置劳务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及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力及施工方案合理性,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提供承诺函,开工前管理人员持证实名核查及施工方案合理性审查,不符合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向招标人指定银行开设共管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6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解冻,工程完工50%,5个工作日内解冻5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剩余履约保证金(开标时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开标前一个月内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7-5)。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如投标人提供的基本行开户证明未盖该银行公章,须另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6、投标人提供与采购人无合同结算纠纷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未结案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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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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