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东发改字〔2025〕2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077.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926.9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内容包括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改造41925米,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网改造16386米,化粪池改造211个,新设充电桩420套,以及路面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沧州市东光县城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对5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即将设计范围内小区现状室外雨污合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检查井、雨水口、化粪池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并新设部分雨污水管道将收集的雨污水分别排至市政雨污水管道内,并对保留利用的现状排水设施进行清淤维护,以及路面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022523.30元。
2.3计划工期:2026年8月底前完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 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8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参选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 2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 2月09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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