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2026年本部营业场所110报警联网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第01次重新采购]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2026年本部营业场所110报警联网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第01次重新采购];
(二)项目编号:C(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本部营业场所110报警联网服务(包含报警主机网点、自助162台,离行单机16台),通过报警联网设备对合同约定的网点、离行式自助单机、离行自助银行进行监控,在接收到报警信号后根据要求进行处置;
(四)服务地点:郑州市;
(五)服务范围:郑州本部所属16台离行式自助单机报警主机和162台网点及离行自助报警主机为本合同的服务范围;
(六)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连续服务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
(七)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招标人服务要求;
(八)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在河南省区域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11.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备注: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3日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7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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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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