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110kV施工电源输电线路工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西嘉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预计采购金额381.71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110千伏施工用电线路路径已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和城市规划土地审查委员会(2024年第四期会议)》的审议和防城港自然资源局的复函,复函要求全线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方式建设。即施工用电自110千伏江山站出线后,沿规划环岛北路南侧绿化带往环岛西路方向电缆敷设,至环岛西路后沿环岛西路东侧人行道外侧自北向南电缆沟敷设,最后接入白龙核电施工变电站。由于规划环岛北路近期没计划建设,结合实际情况,沿环岛北路段暂时按架空线路方案建设。本期110kV施工用电线路电缆按220kV等级设计,降压运行,待220kV开关站建成后,本期110kV施工用电线路电缆切换至220kV开关站使用。
2.2采购范围:采购分布式光纤测温装置、电缆环流护套检测系统、高压电缆故障精准定位装置、高压电缆局部放电装置合并为 1套电缆在线监测系统,包括后台主机、屏柜以及施工。
2.3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天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2.6最高限价: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3) 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禁止参加投标、承接新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实施市场禁入、禁止参加投标、承接新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相关资格的。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的)的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报价,并提供承诺函。
(7) ①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②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报价均无效;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17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5日17时30分00秒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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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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