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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陵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日期:2025-12-0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6年海陵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采购包1:66.000000万元;采购包2:220.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采购包4: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2026年海陵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共分4个分包

分包序号

残疾类别

预计服务人数

预算(万元)

入围供应商上限数量

1

肢体

30

66

3

2

孤独症

100

220

5

3

智力

25

50

3

4

听力言语

12

24

1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资质要求: 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相关内容。 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从事引导式教育服务的肢体康复机构应取得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2)消防达标: 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3)场地要求:自有场地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到期日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和租赁场地的产权证明。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资质要求: 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 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2)消防达标: 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3)场地要求:自有场地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到期日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和租赁场地的产权证明。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资质要求: 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 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2)消防达标: 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3)场地要求:自有场地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到期日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和租赁场地的产权证明。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资质要求: 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听力言语康复服务等相关内容。 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2)消防达标: 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3)场地要求:自有场地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到期日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和租赁场地的产权证明。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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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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