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西南天然气总厂项目计划,为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保供能力提升工程用离心式压缩机共计1项2台,二级非目录物资,拟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有效供应商中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并形成采购目录,根据本次目录结果,在有效期内,签订采办订单框架合同。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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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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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35030201000167 |
离心式小型气体压缩机 空气 10~20kW 1~10m3/min 防爆电机*01 |
台 |
2 |
详见工艺用电驱离心压缩机组技术规格书 |
2.4交货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用户现场。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20日止。
2.6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的有效供应商(供应商类型须为制造商),且具有本次招标标的的有效准入,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供应商(投标人)状态显示为正常、小型气体压缩机产品(物料分类)编码(A35030201)状态显示为正常。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无。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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