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和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小型引调水工程)(2025年度)施工01标机械租赁
1.2 采购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位于晋中市和顺县境内,通过工程实施,可提高县城吃取水不足的问题;本标段为施工01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管道安装,混凝土工程等工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采购范围:机械租赁:330型挖机2台,8t汽车式起重机3辆,水平定向钻机2台,装载机2台。
2.2 租赁期:2025年12月
2.3 租赁地点:和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小型引调水工程)(2025年度)施工01标项目工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竞价文件要求、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请附承诺书):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5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3名。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 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甲方根据租金结算单记载的结算金额按月向乙方支付设备租金,故乙方需每月与甲方核对当月使用量并在甲方支付租金前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财务管理部门要求的足额增值税发票。
支付时间节点:如无特殊情况甲方每月在出具租金结算单并收到乙方符合合同约定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租金。并且乙方承诺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项目建设单位向甲方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项目建设单位如数拨付工程款后,对此乙方给予充分理解,并自愿放弃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等费用。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R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7 注册及资格申请
7.1供应商应当于 2025 年12月2日 18 时 00 分(资格申请开始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至 2025 年12月5日 18 时 00 分获取竞价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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