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XC25-47号
********项目名称###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约********.00元/年(此价格是根据采购单位往年的采购量为测算标准,每年的采购量可能在此基础上有所增减,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以公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清单单价为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履行期满,经科室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供货地点###市第一人民医院,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投标人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信誉良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网(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此部分只需供应商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投标人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成立未****公司可不用提供。
②投标人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成立未****公司可不用提供。
③投标人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成立未****公司可不用提供。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提供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6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公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公司应作出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工信中小〔2021〕237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项目编号:YNXC25-47号
********项目名称###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约********.00元/年(此价格是根据采购单位往年的采购量为测算标准,每年的采购量可能在此基础上有所增减,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以公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清单单价为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履行期满,经科室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供货地点###市第一人民医院,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投标人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信誉良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网(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此部分只需供应商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投标人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成立未****公司可不用提供。
②投标人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成立未****公司可不用提供。
③投标人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成立未****公司可不用提供。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提供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6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公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公司应作出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工信中小〔2021〕237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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