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第1次重招)天津石化2025年炼油板块第二批设备更新项目(机车专项)标准轨距内燃机车,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标准轨距内燃机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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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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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石化2025年炼油板块第二批设备更新项目(机车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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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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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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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准轨距内燃机车 |
1.000 |
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5年期间的两份所投产品的业绩证明,所提供的业绩可为投标产品本身,亦可为其相似型号,并须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2)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并严格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155号)实施整车监造,并且需要进行书面承诺.(3)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本规格书是机车更新项目而编制的。本规格书内★为否决项,▲为参考项,一个及以上否决项或三个及以上参考项不满足则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12月2日16时0分至2025年12月8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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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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