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1、本项目为 天河潭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贵州天河潭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2、项目名称:天河潭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编号:XSSC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价: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元)(服务期限一年,费用按月供应数量据实结算);
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元)(服务期限一年,费用按月供应数量据实结算)。
7、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8、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范本,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专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 12 月 3 日至 2025年 12 月 9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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