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为联网监控值守外包服务,具体包括: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运用监控、报警、门禁、对讲系统等技术防范手段,集中对业务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设备)、押运钞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7×24小时远程监控值守和实时视频轮巡,保障远程联网监控范围和报警系统的安全,及时发现、处置及报告值班期间监控范围内的异常突发风险情况及报警事件等。运用监控视频,实施营业网点服务监控检查工作。本项目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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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单位 |
拟年度采购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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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监控中心 |
30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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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汉 |
1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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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石 |
1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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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十堰 |
17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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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襄阳 |
1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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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宜昌 |
17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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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荆门 |
17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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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随州 |
17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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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恩施 |
1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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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荆州 |
17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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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孝感 |
1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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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黄冈 |
1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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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咸宁 |
17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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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4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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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包,因包1省监控中心与包2-13各地市(州)存在投标互斥关系,中标原则如下:
(1)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包1及包2-13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标包,则优先获得包1的中标资格,其在包2-13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
(2)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包2-13中的多个标包,则可同时获得对应标包的中标资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5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国内须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
2.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时间后的官网查询截图)。”
2.9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10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列入全国全行对应品目黑名单或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列入省分行对应品目黑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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