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告期限:2025年12月02日-2025年12月09日
四、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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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账户名称 |
中标数量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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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 下属企业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定点银行入围项目 |
宁波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综合评分前4名为中标银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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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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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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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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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大综合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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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瞻教育科技发展总公司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投标人在宁波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5.4参加本次投标的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投标主体,允许以宁波市分行或者宁波市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宁波市分行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
5.5投标人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5.6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银监部门未开展评级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5.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授权书,投标银行指定服务机构应与最终定期存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随意转移。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09日17时00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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