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号:LJQ2
项目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新院区办公家具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279,794.10元
最高限价:12,279,794.1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新院区办公家具采购(木质家具) | 4,681,869.83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新院区办公家具采购(金属石材家具) | 3,901,630.6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新院区办公家具采购(软体家具) | 3,696,293.67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1、包2、包3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以上,预留份额允许采取分包的形式投标。投标人对照下列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
2.货物制造商若有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将合同份额的6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货物制造商(含中型企业和分包的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出具②加盖投标人和双方(中型企业和分包的小微企业)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意向协议要求详见第七篇),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商的,只须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
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篇“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列的内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2日 至 2025年12月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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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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