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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新店镇岩湾村岩脚寨土地整治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GZMD2025-P497项目名称###市新店镇岩湾村岩脚寨土地整治项目施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4元最高限价(元):********.24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市新店镇岩湾村岩脚寨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一般资格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不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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