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ICP-DCA双光源发射光谱仪1台。
2.2 交货期:预付款后90天内到货。
2.3 交货地点: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株硬集团使用现场 。
2.4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业绩要求:/。
3.5 财务要求: 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 月02日09时00分至2025 年 12 月09日17时00分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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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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