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质量及技术状况评定技术咨询项目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6-2027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质量及技术状况评定技术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质量及技术状况评定技术咨询项目是对常州市全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护栏(波形护栏、砼护栏)、服务区(停车区)等交通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总里程约550公里(包括已交工未竣工通车路段,正在实施但没有中断交通的养护工程路段),进行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运营安全检查、管护质量检查、定期检查及技术状况评定,保障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运行安全,为后续养护管理决策分析、编制公路养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依据。
招标范围:全市普通国省道(常州市辖区金坛、武进、新北、天宁、钟楼、经开及溧阳市)。
2.2工作内容:
(一)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护质量经常检查及定期检查
(1)交通安全设施
检查内容:详见《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维护质量检查标准》,除标准规定要求外,另须完成如下工作:
A、重点对各类标志、标线和典型路段标志标线组合设置管护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抽查急弯陡坡、长大桥梁、平面交叉、分离式立交、集镇路段和弯道+桥梁、弯道+平面交叉等各类典型路段标志标线组合设置情况,以及从路网和线路的角度检查指路标志等系统性标志的设置情况。对标志、标线的夜间安全保障功能,特别是可视性进行检查。
B、对每次标志标线维护检查做专项分析点评,协助招标人做好专项维护培训。
检查依据:《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维护质量检查标准》《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标志标线维护规范》《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检查方式: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检查频率:管护质量检查频率1次/季度。每条线路抽查里程不少于该线路总里程的25%,检查路段标志与标线100%检查,其中含每季度一次标志标线夜查,每次夜查线路不少于3条,具体线路根据招标人指定,年度全市线路全覆盖。定期检查1次/年,并出具技术状况评定报告。
(2)服务设施
检查内容:普通国省道公路的服务设施(服务区、停车区)的运营和管理情况,包括服务设施的设置、维护情况及服务设施的规范化运营情况等方面。
检查方式:定点检查。
检查频率:一次/季度。
检查依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暂行技术要求》《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设计指南》《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服务规范(试行)》等。
(二)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运营安全检查(普通国省道交通工程设养护和服务设施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程序:详见《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安全监督检查程序和标准》。
检查频率:一次/半年。
检查依据:《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安全监督检查程序和标准》。
(三)维护更新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基础数据库
依据养护单位日常检查资料及经常性检查成果,统计全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基本状况,按线路、辖区分类统计汇总全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基础数据并维护更新交通安全设施基础数据库。
(四)检查与考核
配合招标人对普通国省道新、改扩建工程的交安设施进行施工图审查和交竣工预验收,出具第三方设计技术咨询意见,对当年度拟新接养的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及服务管理设施进行符合性检查(按年度交竣工计划执行)。
(五)成果要求:根据上述服务内容并按招标人的要求出具《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护质量季度检查报告》、《公路服务设施管护质量季度检查报告》、《半年度普通国省道运营安全检查报告》、《年度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评定报告》、《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第三方设计技术咨询意见》(如有)等,报告编制依据、内容须满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2026-2027-JASS-PD,合同内容包括:合同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护质量检查及定期检查、运营安全检查,维护更新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基础数据库,配合招标人对辖市区公路中心进行检查考核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出具各项成果报告。
2.4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b、公路行业甲级;c、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登记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须含标志标线)咨询服务或管护质量检查服务或涉路运行专项检查服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3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服务)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人员资质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3.5人员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须含标志标线)咨询服务或管护质量检查服务或涉路运行专项检查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
(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6其它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招标范围内任何项目的施工、监理合同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5年12月23日上午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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