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矿用封孔器FKZW133/200等一批(寺家庄煤业、股份漳村矿、潞宁煤业、左权阜生煤业、股份五阳矿、股份余吾矿、李村矿)采购(招标项目编号:LA),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规模:矿用封孔器FKZW133/200等一批(寺家庄煤业、股份漳村矿、潞宁煤业、左权阜生煤业、股份五阳矿、股份余吾矿、李村矿)采购,详见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矿用封孔器FKZW133/200等一批(寺家庄煤业、股份漳村矿、潞宁煤业、左权阜生煤业、股份五阳矿、股份余吾矿、李村矿)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编号:LAZ
4.交货地点:寺家庄煤业、股份漳村矿、潞宁煤业、左权阜生煤业、股份五阳矿、股份余吾矿、李村矿。
5.招标内容:矿用封孔器FKZW133/200等一批(寺家庄煤业、股份漳村矿、潞宁煤业、左权阜生煤业、股份五阳矿、股份余吾矿、李村矿)采购,明细如下:
(请登录)6.交货期:按需方要求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体现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对应完整的发票及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具有对应投标产品有效的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和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矿用封孔器FKZW-133/1.5、矿用封孔器FKZW-200/1.6);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日15时00分--2025年12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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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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