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区队库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随着矿井由基建转入生产,各区队机构的相继成立,矿井对物资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需要规范并不断加强,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安全和生产。当前矿井使用的库房多为简易结构,空间布局不合理,物资存放混乱,不仅导致物资查找困难,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设备维修方面,由于缺乏专用的维修场地与设备,维修工作通常在露天或临时搭建的简陋场所进行,受环境因素影响大,维修质量难以保证,且维修效率低下,严重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此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的持续提高,对物资存储环境和设备维修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库房与维修条件已无法满足新的标准规范。
2.2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区队库房工程标段包1。
2.3 施工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华村新庄煤矿。
2.4 计划工期: 180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招标范围: 新庄煤矿区队库房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9.35m×59.30m,高度4.80m,建筑面积554.455m2,建筑体积2661.384m3。共有13间区队库房,区队库房为9.35m×4.50m,每间建筑面积42.075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如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施工清单等关键页的影印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2025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1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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