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签订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2本项目预计采购IP微波设备280跳,E波段微波设备30跳,设备技术规格及预估采购数量如下:
1、IP微波(模型一):16*E1,2*STM-1,4*FE/GE自适应电口,2*GE(光口),2*10GE(光口),空口容量(1+0 )不小于1000Mbps(不启用压缩,1518字节报文),天线直径0.6米,满足7GHz/8GHz/13GHz/15GHz频率,可网管监控;预估数量160跳。
2、IP微波(模型二):16*E1,2*STM-1,4*FE/GE自适应电口,2*GE(光口),2*10GE(光口),空口容量(1+0 )不小于1000Mbps(不启用压缩,1518字节报文),天线直径1.2米,满足7GHz/8CHz/13GHz/15GHz频率,可网管监控;预估数量120跳。
3、E波段(模型一):E波段微波,1*GE,2*10GE,空口容量(1+0)不小于10000M,天线直径0.3米,工作在71-76/81-86GHz频段,可网管监控 ;预估数量20跳。
4、E波段(模型二):E波段微波,1*GE,2*10GE,空口容量(1+0)不小于10000M,天线直径0.6米,工作在71-76/81-86GHz频段,可网管监控;预估数量10跳。
供货地点为内蒙古全区各盟市,以甲方下发订单为准。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执行以采购订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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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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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2027年微波建设项目采购标包 |
IP微波 |
- |
310 |
内蒙古自治区 |
自订单发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设备到达部署现场后的两周内完成设备的部署、调测以及整个网络的联调工作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登录)
1.2.1中标人数量: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对2名中标人进行浮动份额分配,份额浮动原则:第1名评标价格较第2名低10%以上,第一名、第二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依次为70%、30%;第1名评标价格较第2名低10%(含)以内,第一名、第二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依次为60%、40%。 1.2.1中标人数量如下:确定2名中标人。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本项目对2名中标人进行浮动份额分配,份额分配比例为70%、30%或60%、4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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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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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P微波(模型一) |
32187 |
元/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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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P微波(模型二) |
36609 |
元/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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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波段(模型一) |
44000 |
元/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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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波段(模型二) |
45500 |
元/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日止,已签订的不含税累计金额大于等于400万元的同类产品(IP微波或E波段微波)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单项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等关键页;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等关键页,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关键页。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1.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对应频段的IP微波设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同时具备本次投标的E波段微波设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注:证书上的设备型号须与投标产品设备型号一致)。
(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4)提供由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本次投标产品对应频段的IP微波设备检测报告任意一份、以及E波段微波设备检测报告任意一份;检测报告生产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不涉及)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2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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