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张家堡人民法庭新址装修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6,413.3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9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家堡人民法庭新址装修修缮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家堡人民法庭新址装修修缮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承诺。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11)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供应商与项目经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均有备案可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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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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