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2、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数字化工程技术中心十期(智能水培种植设备、智慧农业生产监控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6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财招标采购********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数字化工程技术中心十期(智能水培种植设备、智慧农业生产监控系统)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数字化工程技术中心十期(智能水培种植设备、智慧农业生产监控系统)项目(二次),主要采购为智能水培种植设备以及智慧农业生产监控系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被列入“****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为“中国执****网****网站(********/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7)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有行政或经济关联;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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