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太原分行2025年监控工程采购项目(朔州分行、长治长兴支行监控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方式
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华夏银行太原分行2025年监控工程采购项目(朔州分行、长治长兴支行监控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太原分行2025年监控工程采购项目(朔州分行、长治长兴支行监控施工工程);
2.2、项目编号:HCZB-2025-ZB1409;
2.3、工程范围:朔州分行、长治长兴支行监控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与分行监控中心联网、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地点:朔州市和长治市(朔州分行、长治长兴支行)。
3.招标相关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涵盖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具有金融行业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投标人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以上职业资格,或机电专业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c.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8、互为关联方的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关联方是指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各方。主要包括:
(1)企业的母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2)受同一公司(或个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或个人);
判断投标人是否为关联方,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是否影响评审公正性为标准。在具体采购项目中,若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况,应予以关注并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
(1)持股比例超过20%(含);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3)关键管理人员在不同投标人之间任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5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