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设备设施运输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已由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所参与施工的各项目设备设施运输服务以及商务用车租赁服务。其中设备设施主要为矿山工程建设施工所用的物资、设备,具体设备设施运输内容以招标人安排的运输清单为准。
服务周期:二年(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国家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合法组织单位,拥有自有车辆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以来至少一份,设备设施运输或车辆租赁运输服务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资信证明);
4、运输服务单位应满足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需要,具有满足要求的车辆,动力性能良好,能够适应不同路况,确保行驶安全、快捷,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具备良好的可靠性和耐久性。所提供的车辆必须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测,拥有合格的质量认证文件,符合道路运输及安全规定,需组织专业机构,由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高效;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三个月以上垫资能力,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接受电子承兑,根据公司要求及时派车,能够满足公司特种设备运输的要求,因运输问题导致停工停产等问题赔偿相应损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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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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