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询比的采购方式,对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绩效体系建设咨询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述
2.1项目背景及概况
为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与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公司现拟启动薪酬绩效体系建设咨询项目,通过引入专业咨询机构,构建一套科学规范、激励有效的现代薪酬绩效体系,切实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2服务内容
薪酬绩效体系建设咨询项目包括组织架构设计完善、绩效体系的建立与执行、薪级薪档的完善、薪酬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整体总结及跟踪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3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交付所有服务成果。
2.4交付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智慧城市指挥中心。
2.5跟踪服务期:项目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提供12个月的相关制度售后服务(包括制度澄清解释服务及跟踪辅导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要时提供驻场服务)。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互联网公示的供应商主体信息记录、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有效的财务相关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1.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3.1.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审查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凭据(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供应商出具的“参加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1.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供应商出具的“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2.2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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